武术器械

掷箭

时间:2013-10-17 14:59:08  作者:中华气功大全网  来源:www.cn-boxing.com  查看:509  评论:0
一、擲箭之构造
  擲箭之法,又名竹箸代箭术,北方人亦称之为甩手箭,盖不用弓弩箭筒而空手发箭也。
  其法分甲乙丙三步,故其箭亦分甲乙丙三种。
  甲种箭纯以铁打成,长九寸,粗如小指,上端为簇,成三角形,与弓上所发之箭相同。箭杆则近簇处细,而愈后愈粗,用以调匀分量,使发出时可依直 线前射,不至有所欹斜,以末端无羽之故必须前细后粗也。每箭之重,约在十两左右。此项铁箭仅供初步练习之用。若欲随身携箭,则亦如袖箭之以每十二枝为一插 可也。
  乙种箭则以铁与竹两物合制之,以铁为簇,状如甲种箭,而以竹为杆,安簇于其端,而末端则加羽。以箭杆既为竹制其量甚轻,发出时最易飘忽,故必 加羽以正之,若无羽即不易命中。此种箭式,完全与硬弓上所用者相同,但较小耳,每箭长约八九寸,重约二两以外、三两以内。制箭杆之竹务须坚实正直,忌弯 曲,尤忌中间有节,故非加意选择不可。此箭亦仅供第二步练习之用,功成之后即无须乎此。
  丙种之箭,则完全以竹制成,既不用簇又不用羽,但削竹使成浑圆,前削而后丰,略如竹箸而锐其端,余无特点。盖练此擲箭之意义,完全在取其便 利,功成之后即竹箸树枝之类,亦可用以代箭而致敌人于死命。夫竹箸树枝之类,固到处皆有,俯拾即是,惠而不费,其便利固非他种暗器所能及,而功效实过之, 宜江湖上学之者之众矣。且练成此功者,以类似箭形之物皆可代箭。其物又到处皆有,固不必如其他暗器之必须携带,故表面犹可示人以不用暗器,举手发箭人自不 易防矣。
  二、擲箭之练法
  练擲箭先须练腕劲,因擲箭须能擲至轻之物为能事也。若有重量之物,如流星锤,则力足以发锤即足以伤人。若飞镖等,其分量虽轻,究竟尚有数两, 且为金属所制,头端尖锐,易于深入。若以手发一二三钱重之竹箸,而亦欲其功效等于镖叉之类而可以穿肌贯革,是非有绝大之腕力实难望其能如愿以偿。练擲箭之 所以必须先练腕力者,亦以此也。练腕力则从劈山掌等法入手为佳。
  待腕劲练至有相当程度时,则可进而练擲箭。握箭之法,一把统握,虎口向箭之末端,而掌之外侧则与箭头同其方向,所握处当箭之居中,而向外擲之以取的。其握法擲法完全与飞叉相同,可以参看。练习擲箭之靶子,用土垣或沙袋,在靶上画大小不等之圈若干。
  初步用甲种箭练之。人向靶而立,相距约一丈,然后如法握箭,择最大之的投擲之。待命中后,更择略小者射之,至最小一个为止。箭没入须及其半始可。如不能,则宜仍勤练之,至能箭之命中没入半寸,则可以移远数尺更练。以后渐移渐远,至百步为止。
  甲种箭练至能发百步,腕劲已可观,其箭虽不能完全没入,亦在箭身三分之二以上矣。乃更练乙种箭。亦自相距一丈处练之,此时取准已易,唯自十两 左右重之箭骤易以三两左右重之箭,发射时必感轻飘,虽能中的势难深入,若不加用腕力,随手而发,则箭与靶相抵而坠下,不能入也。故此一步功夫实较第一步为 难而费时亦多。若欲乙种箭亦能没至全部三分之二以上,至少亦须一年半苦功。在一丈处能没至三分之二,然后更移远,亦以百步为度。
  然后,更练丙种箭,亦起自相距一丈处。此步功夫最为难练,盖自三两左右重之箭而骤易三钱左右重之竹枝,轻重悬殊,固已难矣,而甲乙两种箭虽分 量相差亦甚巨,究有尖锐之箭镞可以破坚而入,此则并箭镞而无之,欲凭竹枝之锐端破坚而入,则其难更不待言矣。练成第二步功夫之后,腕力自已不弱,但初试此 轻飘之竹箭实不能指挥如意,甚或以轻飘之故无从捉摸,非但不能没入,并的亦不能命中者。勤练至一年半之后,当亦可以命中而深入也。
  至此,第三步功夫练成之后,则便利非常,即一箸之细、一枝之微,亦莫不可以代箭而置人于死命,当之者鲜有不穿胸洞胁者。虽较别种暗器,多费一二年功夫,亦甚值得也。至其发箭之手法,则与发叉无异,可参看也。
  三、擲箭之源流
  擲箭之法,由来至古,盖始于投壶也。考《礼记·投壶》,为主宾饮宴时,用为娱乐之具。设一两耳之壶,人遥立持矢投之,中则以酒为贺。有双贯 耳、单贯耳等名,亦行酒之法,初未以为武事也。及至后世,武器固日益增多,而各种暗器亦于焉层出,乃有人依投壶之古法,从而改变之,则成为擲箭。
  或曰蛮夷之地苗人多山居而野处,其用避毒蛇猛兽之侵凌者,唯恃标杆枪耳。凡苗人之族,男妇老幼类皆以标杆枪自卫,耳濡目染,习之有素也,且行于山野,又能以之飞射高远之处而取飞虫禽鸟,百不爽一,技甚神奇。
  中土之有擲箭,则谓擲箭实变投壶之法而成,非取法自苗人也。且据武术上考察所得,竹箸代箭之法实出于少林。在唐时少林寺僧昙宗者即创此法用为 暗器,唯不轻易传人,相戒每一代以一人承衣钵,免绝传。自后相传不替,及清初,朝元和尚得其技,始遍传于世。盖朝元和尚者,实明之宗室,名朱复,因明社邱 墟削发入空门,然中怀所系未尝忘复清也,既至少林,尽外派技击之能事,乃不复守前人传僧不传俗之训广为传流,冀有志之士图所以恢复之道,而此竹箸代箭之法 始见于江湖。
  甘凤池名震一时,亦朝元弟子,然犹未尽其技,而金陵道上已争相传说其轶事。某岁甘适由北路访友回金陵,途经浦口,入酒肆果腹,而有一瘦弱少年 先在,各不为礼。俄甘所呼之酒菜至,其人忽攫食。酒家执不可,其人不顾,食已半矣。甘重命酒家进酒菜如前,既至其人又攫食如故。甘知其撩己也,大怒谓之 曰:“何方鼠子,不知甘凤池在此耶。”其人如不闻,食竟始睨之而笑曰:“少林家法,反清复明,汝乃弃顺效逆,犹敢自道姓氏,辱没我师矣。”甘以其言有异, 羞且愤,径取空杯擲之。其人接置于旁,以大中食三指拈一箸,笑顾甘曰:“来而不往非礼也,请受此箸。”言未毕而箸至,甘知不敌,急闪避之,砉然一声,箸中 于柱,插入约半尺许;而第二箸又接踵而至,又避之,中于门,竟洞板而过。甘至此,知不可留,乃飞身冲破屋顶,踉跄而去。而攫酒食者犹笑语送之曰:“甘凤 池,且缓尔步,防为石子绊跌也。”其人者,未著姓氏,不知谁何,就其语气中观之,似亦朝元和尚弟子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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