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人的丧葬方式是非常繁多的,最常见的有土葬、火葬、水葬、风葬、天葬、树葬、塔葬、荒葬、悬棺葬等等。
汉族主要的葬式是土葬。俗信“入土为安”。历来汉族民间就有反对火葬,禁止火葬的习俗。宋太祖赵匡胤曾有“禁民以火葬”的诏书。元、明、清三朝都有禁止汉民火葬的法令。但火葬在中国出现还是很早的,《墨子·节丧》中就曾记载:“秦之西有仪渠之国,其亲戚死,聚薪柴而焚之。”
藏族中主要葬式是天葬,但一般活佛和有地位的喇嘛、头人是用火葬的。有些地区则不分尊卑,不别男女普遍实行火葬。方法是在尸体上涂上酥油火化,将骨灰和泥放置固定地点保存供养。如果是庄稼生长时期或收获季节,则忌用火葬。认为此时火葬,庄稼将无获,人畜要遭灾,因为实行火葬的民族,认为火葬能够使死者灵魂升天,所以对于乞丐、疯人及恶疾的死者是不能用火葬的。必须投尸于河流中,以火葬的方式使其灵魂永不得复返。对于刑死、凶死的尸体也必须拖去掘坑掩埋掉,以土葬的方式使其灵魂永坠地下而不得转生。小凉山彝族也是如此,其主要葬式为火葬。但癞子、麻风病人及三个月以下死亡的婴儿禁忌火葬,必须土葬。火葬时,女婿必须参加,子女则禁忌参加。烧时尸体必须侧卧,死者为女,面向北,死者为男,面向东。烧尸必须一次烧成灰。忌讳中途加柴,俗以为中途加柴是不祥之兆,预示家中还要死人。
汉族民间还以“不能入祖坟”来区别和惩罚从事贱业的人或者非正常死亡的人。如优伶、娼妓及暴病、凶死之人,均不得入祖坟。民间以死后能入祖坟为做人的起码条件之一。非本姓骨血的人自然不能入祖坟,有痼疾的人,未婚早夭者,妇亡夫前者等等也都不能埋入祖坟地。回族中也禁吸大烟、酗酒、赌博、受刑罚、凶死、违犯教规的人死后进公墓,要在公墓以外的地方埋葬他们,以示与正常人的区别。鄂温克族、达斡尔族被熊咬死的、被抢打死的、被雷击死的、孕妇难产而死的以及萨满死后都不得正式入葬,不能葬入家族公共坟地。
东北一带,赫哲族、鄂温克族中幼儿死后禁忌埋葬。赫哲人通常是用桦树皮裹住尸体挂在树上。鄂温克人通常是用一个白布口袋将尸体装上,扔到山坡向阳而草长得旺盛的地方。俗以为,小孩儿灵魂小,若埋到地下,恐出不来,以后就不会有孩子了。
旧时汉族死在外乡的人禁忌回家安葬,一般是就地安葬,即便尸体运回来,也不能进家门,只能放在村外,直接埋葬,惟恐客死他乡的人把灾祸带到家中来。俗话说:“野鬼不能见家神。”恐有冲犯祖灵之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