实修杂谈

周荔裳习武与修德

时间:2012-9-4 10:36:32  作者:中华气功大全网  来源:www.cn-boxing.com  查看:237  评论:0
    注:近从《武当》2001年第5期、6期“笔墨官司不尽兴真技实战有新闻”中读到颜紫元寻于志钧、王继振交手之事,禁不住想说几句话:且不说一个年轻人找两位年近七旬的老人比武,与体育道德和体育比赛规则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不符,且有悖于传统武德。何况这是一位外籍华人与中国人的一场比武,更非寻常小事。今将我在数年前写的一篇有关武德的文章刊登在太极拳网上,以资共勉,共戒!
  中国历来被世人誉为“礼仪之邦”,根植于中华传统文化沃土的中华武术,亦历来讲究习武与崇德并重。拳谚云:“未曾学艺先学礼,未曾习武先明德。”苌家拳“初学条目”规定:“学拳宜以德行为先。”永春白鹤拳拳谱中也有习拳时要注意“善修其身,善正其心,善慎其行,善守其德”的要求。
  武术名家吴图南在《国术概论》中明确提出,习练国术“当以修德养性为唯一之目的。至于养成勇敢奋斗团结御侮之精神,培养雄伟侠烈之风气,发扬民族固有之技能,创造新中华民族,皆自修德养性之中相演而生。否则。好勇斗狠,于世无济,对于国家,非徒无益,而又害之。胡为而提倡哉!故外有健全之体,内具高尚之德。穷则独善其身,达则兼善天下。”八卦名家李子鸣在《综合内家拳术》一书“练武宗旨”一节中指出:“练武之人,最宜注重道德:为国尽忠,为双亲尽孝。对友要信,对师要恭,见义勇为,当仁不让,方不愧武术家侠义之本旨也”说明武术界历来重视武德修养,并将其视为习武的核心。正如武学名家孙禄堂在《太极拳学》中指出的:“其气之隐于内也则为德,其气之现于外也则为道。”将品德修养与习武练技作为习武者内外兼修,缺一不可的两个方面。
  为保证习武与修德并举,武术界各门派中都制订了一些戒约或规条,以之约束习武者的行为。据《少林拳术秘诀》第十一章 “少林之戒约微言”称,“少林之戒约当分为两时代,在达摩数传以后,不独少林中盛行此术,即远近之丛林禅院亦无不以此为师法。自是人众品杂,纯谨者,犹能遵循轨范;不肖之徒,竟有忘其本来面目,失佛门倡立此术之遗旨,以慈悲救世之场竟变为弄拳习棒之地。故觉远上人怒焉忧之,乃重立戒约以垂示来兹。故出少林之门者守之维谨,无敢或违。”该章又进一步解释说:“因当时遁迹空门者,流品甚杂,且自达摩禅师以来,世远代湮,忘其本旨,竟有于广寺巨刹之中盛招门徒,传习技术,于是递相授受,风动一时,而纷争搏斗之事,遂时有所闻,若不严立戒约,则劣习流传,将为世人所诟病,自此戒约倡立后,而缁衣之徒始渐趋于慎重。”现将其所立戒约全文引用如下:
  一、习此技术者,以强健体魄为要旨,宜朝夕从事,不可随意作辍。
  二、宜深体佛门悲悯之怀,纵于技术精娴只可备以自卫,切忌逞血气之私,有好勇斗狠之举,犯者与违反清规同罪。
  三、平日对待师长,宜敬谨将事,勿得有违抗及傲慢之行为。
  四、对待侪辈,须和顺温良,诚信毋欺,不得恃强凌弱,任兴妄为。
  五、于挈锡游行之时,如与俗家相遇,宜以忍辱救世为主旨,不可轻显技术。
  六、几属少林师法,不可逞愤相较。但偶尔遭遇,未知来历,须先以左手作掌,上与眉齐,如系同派,须以右掌照式答之,则彼此相知,当互为援助,以示同道之谊。
  七、饮酒食肉为佛门之大戒,宜敬谨遵守,不可违犯,盖以酒能夺志,肉可昏神也。
  八、女色男风,犯之必遭天谴,亦为佛门之所难容,几吾弟子宜垂为炯戒,勿忽。
  九、凡俗家子弟不可轻以技术相授,以免贻害于世,违佛氏之本旨,如深知其人,性情纯良而又无强悍暴狠之行,习者始可一传衣钵,但饮酒淫欲之戒,须使其人誓为谨守,勿得以一时之兴会而遽信其毕生。此吾宗之第一要义,幸勿轻忽视之也。
    十、戒恃强争胜之心及贪得自夸之习,世之以此自丧其身而兼流毒于人者,不知凡几,盖以技击术之于人,其关系至为紧要,或炫技于一时,或务得于富室,因之生意外之波澜。为禅门之败类,贻羞当世,取祸俄顷。是岂先师创立此术之意也乎,凡在后学,宜切记之。
  永春白鹤拳也有五戒、五顾及懔十戒的规条。其五戒是“戒淫欲,戒酒兴,戒欺侮老人,戒欺侮小儿,戒欺侮妇女。”其五顾是:“一须顾己体,二须爱学弟,三须和乡邻,四须知高低,五须敬师长。”懔十戒是:“戒好斗,戒好胜,戒好名,戒好利,戒骄,戒诈,戒浮夸逞能,戒弄虚作假,戒挑拔离间,戒为非作歹。”
  六合门拳也有三慎五戒的规条。其三慎是:“练艺要慎重,说话要慎重,比艺要慎重。”五戒是:“一戒奸盗邪淫,二戒言无信实,三戒不仁不义,四戒以艺欺人,五戒艺不轻传。”
 《少林寺传授门徒规条》中就有规条十二,另有“十不许”,“十愿”。十二规条中第一条是:“尊师重道,孝悌为先。”第十一、十二条中有不耻下问,克己知众,助人成美的规定;也有不准奸淫,不准公报私仇,不准口造妄言、开口骂人、唆弄是非,不准贪图渔利、欺弱好强等要求;还有不准衣冠歪斜、翘脚架腿、扬拳舞爪、高声争论等个人日常修养方面的要求。其“十愿”则明确说明习武的目的是愿学此本领保国安民、抑强扶弱、救世济人、锄恶除奸、保助孤寡、仗义疏财、见义勇为、舍身救难、传授贤徒、兴旺门第。“十不许”则多是要求遵纪守法的内容,如不许恃有本领,欺奸妇女、抢孀逼嫁、欺负良善、劫夺财产、酗酒滋事、伤残世人、胡作非为、背弃六亲、违拗师长、结交匪人等。
  在这些传统武德的规条中,既有中华民族传统的优秀伦理标准,如尊师重道,孝悌忠信;也有保国安民,见义勇为,舍身救难的高尚人生观的追求;还有个人品德修养方面的要求,如戒好名、好利,戒骄、戒诈等,甚至还有言行举止的要求,如不准衣冠歪斜,不唯扬拳舞爪,不许高声争论,不许翘脚架腿……等。
就是在与人较技中,也要求按中华民族善良、仁爱、人道主义等精神去做。如《少林七十二艺练法》引妙兴大师的告诫:“技击之道,尚德不尚力,重守不重攻。”主张“以德服人”、“点到为止”。武术界流传的“八打八不打”更是明确规定对易致人于死命的部位,如太阳穴、海底撩阴等禁止击打,就是在不得已的情况下,也只许用“点穴”、“闭穴”之法,使对方暂时失去知觉或暂时丧失战斗力,而不能将人致死。
  当今武术界流传的:习武之人要讲手德、口德和公德,正是以上戒约由博返约的具体体现。
  对于违反以上规条者,武术各门派均有各种惩处的措施。如少林戒约中就有“责打戒尺四十,晓众游擂,儆戒下次,如重犯者,加三等责罚”。对严重违反戒约者,常使用严惩甚至歼灭的非常手段。如据《清朝野史大观·清代述异》记:清初有武艺超群者八人,其中技艺最高的是某僧,但他淫暴无行,于是其他七位武侠乃联手惩处之,经多次围斗,最终将该僧歼灭。此传说反映了武术界是十分重视维护武门戒律的。
  在武术重新崛起,并在国内外迅速发展的今天,武术界更应重视武德的教育与修养,重视继承与弘扬传统武德中的精华,使其在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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